签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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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学生签证
美国移民法为赴美留学人员提供了两种非移民签证类别。"F" 签证发放给赴美进行学术学习的留学生,而"M" 签证则发放给进行非学术或职业学习的留学生。要获得学生签证,申请人必须首先申请一所美国学校并被其接收。当申请人被接收后,学校会为申请人签发一份I-20或I-20M表格。申请人前来申请签证时必须出示该表格。
所有学生签证申请人都应该提前做好准备, 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出示下列材料和其它任何与签证申请有关的支持材料:
- 有效护照:如果护照将在距抵美日期的六个月内过期、或已损坏、或护照上已无空白的签证签发页, 请面谈前先申请一本新护照。
- 一张照片: 于6个月内拍摄的5 X5厘米正方形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请将照片用胶水粘贴在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上。
- 签证申请费收据原件: 可以在中信银行在中国的任何分行支付签证申请费904元人民币(自2008年7月24日起执行)。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现在将DS-156电子签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并打印出来后,必须将其申请费收据粘贴于表格的最后一页上。请注意粘贴收据时不要将条形码区域遮挡住,另外勿用订书钉或胶水(胶棒)粘贴收据。
- 填写完毕的签证申请表格: DS-156、DS-157和DS-158非移民签证申请表。
- 填写完整的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表格:填写完整的I-20A-B表(发放给F1学生)或I-20M-N表(发放给M-1学生)必须由学校指定官员(DSO)和申请人本人签字。表格上姓名必须与申请人护照上姓名完全一致,并已被美国学术机构输入SEVIS系统。
- SEVIS费收据:大多数J, F 和 M 类签证的申请人现在必须支付维护学生和交流访问学者信息系统(SEVIS)的费用。请在前来面谈时携带电子版收据或I-797收据原件。请点击查看如何支付SEVIS费。
- 在中国有牢固约束力的证明:出示经济、社会、家庭或其它方面约束力的文件,帮助证明申请人在美国短暂停留后有意愿返回中国。
- 资金证明:证明申请人有能力无需工作即可支付在美停留整个期间的费用。
- 研究/学习计划:在美期间计划好的学习或研究工作的详细信息,包括申请人所在美国大学的导师和/或系主任名字及电子邮件地址。
- 个人简历:详细描述申请人过去在学术和工作方面的经历,包括一份所发表文章的清单。
- 返校老生的学校成绩单: 欲返回美国学校就读的老生应该在申请签证时递交所学课程的官方成绩单。
- 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 已经在美国大学里被分配了导师的研究生应当带来导师的个人情况介绍、简历或网页打印件。
请注意以上材料并非毫无遗漏,在面谈时出示以上文件也不能确保申请人获得签证。申请人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以便能够在面谈时合理解释申请人的访美目的和回国理由,并出示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陈述。
以上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明细以申请人实际情况为准。
